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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》保证线上诊疗质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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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6-30 12:13:5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日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《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(试行)》。细则要求,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,如门诊和住院病历、出院小结、诊断证明等,由接诊医师留存相关资料,并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。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、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或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,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,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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